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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31 20:12 宅~有何不可
被人挑釁怎麼辦?加律師告誡留學生“?不還手”

中新網10月31日電 據加拿大《明報》報導,多倫多社區與文化中心日前邀請華裔刑事律師沈晨,為留學生講解加拿大的基本法律常識。沈律師在講解時,列舉瞭多倫多大學一名中國留學生因在健身房內遭他人辱?,而引發的打人事件。他指出,一旦發生被他人辱?的情況,無論對方的辱?有多麼難聽,均不構成動手打人的理由,最好的應對方法就是離開現場。
  據悉,本月初發生在多倫多大學健身房內的打人事件,當事者是一名中國留學生。案發時,該留學生正在健身房內健身,因有人不斷用言語挑釁他,他最終忍不住動手回擊。結果,被打者立即致電報警,該名留學生被趕至現場的校警拘捕,並面臨刑事檢控。
  針對上述事件,沈律師指出,在發生被他人辱?的情況時,無論對方的辱?有多麼難聽,均不構成動手打人的理由。一旦發生打人的情況,打人者便觸犯瞭刑法。
  他說:“很多人誤以為,在被他人言語挑釁的情況下動手屬於正當防衛。但實際上,這不是正當防衛。無論是誰動手,都觸犯瞭刑法。不過,與對方對?則不犯法,但最好的應對方法就是離開。”
  “另外,即使是正當防衛,還牽涉到是否防衛過度的問題。例如,有人拿拳頭揍你,你卻拿刀捅他,這就屬於防衛過度瞭。”
  沈律師稱,經常有人向他提出同一個問題:在美國,如果發生持槍歹徒闖入民宅的情況,業主可出於自衛而將歹徒擊斃。這是否也適用於加拿大?
  他明確指出:“加拿大的法律與美國不同,美國有50個州,每個州的刑法不盡相同。但加拿大隻有一套刑法。在面對持槍闖入民宅的歹徒時,何時才可以動手且屬於自衛,取決於當時的具體情況,並不是有人闖入就可以動手的。如果歹徒在當時是背對著業主的,業主動手,就不屬於自衛瞭。”
  沈律師還提醒中國留學生們,切忌因無知和抱有僥倖心理而被犯罪集團利用。他舉例說,有犯罪集團利用留學生進行販毒和使用假信用卡欺詐的犯罪活動。留學生切勿知法犯法,因為一旦被定罪,將面臨監禁和遣返的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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