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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30 14:14 宅~有何不可
德國:8歲難民女孩遭性侵 父親持刀報復被警方擊斃

原標題:難民女孩遭性侵 父親持刀報復被德國警方擊斃
  央廣網北京9月30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全球華語廣播網》報導,據德國媒體報導,本周:一名八歲難民女孩被另一難民性侵,其父親持刀報復時被柏林警方擊斃,引發瞭民?對死者的同情和對德國警察處理方式的質疑。
  《全球華語廣播網》德國觀察員薛成俊介紹,這起事件或者說悲劇之所以敏感,是因為它涉及到瞭已經令德國政府焦頭爛額的難民問題。據德國媒體的報導,事情的經過大體是這樣的:一名8歲的女孩兒被一名27歲的難民誘騙到傢中,並且遭到瞭性侵,女孩兒的父親在得知消息之後憤怒不已,持刀前往嫌犯的住處尋仇,結果被隨後趕到的警察當場開槍打死。隨後警方證實,死者29歲,來自伊拉克,也在申請難民。而這樣的悲劇在德國已經不是第一次瞭。幾年前一位埃及孕婦帶著小孩在外面玩耍時與一位俄羅斯移民發生爭執,後者對前者出言不遜,使用瞭歧視性的言語對那位婦女進行辱?,於是被告上法庭。在庭審的過程中,被告突然拔刀瘋狂地捅向那位埃及婦女,她的丈夫見狀連忙撲過去與兇手搏鬥,結果被趕來的警察連開數槍擊倒在地。最後,那位孕婦不幸死亡,而他的丈夫也被警察誤傷。在當時就曾經引起很大爭議,很多人對於警察的能力和如何使用槍支也提出瞭質疑。
  在難民事件中,目前死者的8歲女兒已經得到瞭德國社會事務機構的妥善安置,難民嫌犯也已經被警方控制,將會面臨性侵未成年人的起訴。對於整個事件德國有關部門還在調查之中,不過根據當時的場景以及以往的經驗判斷,警察應該是不會有任何責任的。德國警察不但是個個體格健碩,而且全部是配槍執勤,手銬、警棍、手槍、對講機等等全副武裝。這些東西可不是擺設,隨時都會使用。德國警察在使用槍支的時候主要依據的就是《警察法》中的具體規定,如其中就有“終極營救射擊”這一條款:當警察本人或者是營救對象的生命受到嚴重威脅時,警察可以直接開槍將嫌犯擊斃。柏林警察也正是依據這一條,才果斷對當事者開槍的。
  無論在德國生活還是旅遊,都免不瞭和警察打交道。德國的警察是不分刑警和交警的,所以通常都是因交通問題與警察發生交集。在德國如果遇到警察執法,必須要完全聽從他的口令。即便是你認為自己是對的,也要無條件配合,?不可以暴力反抗,否則會招致警察以更加暴力的方式予以制伏,包括使用槍械。在德國沒有“人性化執法”一說,警察在執法的時候不會和你講“人性化”,隻會規範化,按照法律規範採取下一步行動。當然,如果你認為警察過度執法,可以在事後投訴甚至是起訴他,但是在執法的過程中,你必須按照他的要求去做。整體上來講,德國警察在民?心中的形象是非常正面的,對警察的工作大都能夠予以理解和支持。因為警察維護的畢竟是社會治安,關係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正是有瞭他們的存在才讓民?更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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