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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5 22:04 宅~有何不可
越南芽莊治理店鋪廣告:中俄文字過大、過於突出(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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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地街頭的廣告牌
  原標題:越南芽莊治理店鋪中俄文廣告引商傢不滿
  新華網北京12月15日電 據新華國際客戶端瞭解,越南中部城市芽莊近日對當地店鋪的中俄文等外文招牌和廣告進行集中整治,要求店主消除外文廣告字型過大、過於突出等不符規定的現象。雖然這一要求符合越南有關法律規定,但不少當地商傢抱怨說,“按照規定辦就可能會影響生意,真是兩難”!
  芽莊是越南中部的慶和省省會,以其迷人的海濱、海島風光而聞名,是越南著名海濱旅遊城市。新華國際客戶端瞭解到,近年來,到芽莊旅遊度假的外國遊客逐年增多,其中又以來自中國和俄羅斯的遊客最多,數量超過芽莊接待外國遊客總數的60%。當地商傢為瞭不失時機地招攬中俄兩國遊客,紛紛在店鋪招牌、服務內容介紹以及菜單中添加中文和俄文內容,而且還將中俄文字型放大,超過越文以及英文等其他外文字型。漫步芽莊市內,大部分餐館、旅遊紀念品店、旅行社、美容按摩店等的招牌幾乎都是中俄文大行其道,其次是日韓文。
  慶和省文化、體育和旅遊局局長張登?對當地媒體表示,根據調查,芽莊市商傢標牌、廣告使用外文不符規定的現象已經非常嚴重,達到瞭“泛濫”的程度。在市內服務設施較集中的雄王路、陳光凱路、阮氏明開路以及“洋人街”等地區,大到星級飯店、小到摩托車出租點,幾乎都存在此類問題。“外文標識過於突出,尤其是中文和俄文非常顯眼,越文反而寫得小小的,個別的店鋪甚至沒有越文名稱,隻是用越文寫個門牌號。”
  根據新華國際客戶端的瞭解,越南《廣告法》規定,商傢在招牌和其他有廣告作用的展示平臺上如果除越文外還需要使用外文,則外文字型的大小不能超過越文字型的四分之三,且外文內容必須置於越文的下方。外文的字型、色彩等廣告效果不得超過越文。
  張登?說,根據慶和省政府的要求,省文化、體育和旅遊局已開始對芽莊市外文廣告不規範的現象進行集中整治,現階段執法人員對使用不規範的商傢進行提醒,限期整改,如逾期還不改正,將依法進行處理。張登?同時承認,上述現象不單在芽莊表現嚴重,在越南國內其他一些大城市和旅遊城市也普遍存在,“相信經過治理,商傢廣告使用外文不規範的情況應該會大幅減少,但要想徹底消除這一現象確實很難”。
  芽莊市的做法引來當地社會輿論的不同意見,不少商傢和網民認為這樣做弊大於利。當地一傢餐館的老闆阮文和認為,盡管政府這一做法合乎法律規定,也有利於城市的美觀,但卻沒有考慮到商傢的切實需求。“比如我餐館的客人幾乎都是外國遊客,主要是中國、俄羅斯和日韓等國遊客,因此所有相關服務內容都要考慮到如何讓這些遊客感到方便,這就包括招牌和菜單上的文字。”
  阮文和說,“把招牌的外文字型改小,可能會讓外國遊客誤認為我的餐館是以接待國內客人為主的,不一定符合他們的胃口,這樣在本已十分激烈的競爭中就很難掙到錢。”
  網民NQ在評論中說,整頓這一現象當然有充分的法律依據,但也應該考慮到芽莊作為以旅遊業為主要經濟支柱的城市,且涉外旅遊服務業已成為當地經濟未來發展方向這一特點。對於那些服務對象幾乎都是外國遊客的餐館、旅遊紀念品商店、旅行社和“泥漿浴”保健機構等,從廣告文字上為外國遊客提供便利是理所當然的。“政府在嚴格執法的同時也要充分考慮到當地的實際情況,應該靈活處理,讓店鋪招牌上的外文不但充分發揮其應有作用,還能成為扮靚城市的一道風景?。”(圖片來自網絡,新華國際客戶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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