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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0 16:14 grereg759
車禍蟑螂開「碰碰車」撞28次 罹癌又賠償獲緩刑

台北林姓運將把計程車當做「碰碰車」開,當起專靠製造假車禍賺錢的「車禍蟑螂」,趁前車變換車道之際,從後方加速撞上去,索取賠償,犯案28件、獲利16萬餘元;台北地院審理時,林向被害人道歉賠償獲得多數諒解,且他罹患腎癌並已移轉到肺部,法官判他1年6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條件是應服義務勞動180小時。可上訴。

判決認定,林男自97年至前年3月,製造28件假車禍,其中有8件因被害人自認無過失,拒絕給他錢,因此未遂,其餘20位被害人,有人當場賠他現金800元至1萬元不等,不少人委由保險公司支付車險理賠金,使林男免費修車,林男共詐得現金5萬1000多元、免費修車11萬6000萬,共獲利
16萬餘元;保險公司賠到怕,認為他車禍過於頻繁,有故意之嫌,報警處理,台北市刑大偵五隊破案逮人。

審理期間,林男診斷發現罹患腎細胞癌,癌細胞已移轉到肺,現仍持續做標靶治療,林男自覺遭到報應,深感後悔,向法官全盤認罪,[url=http://www.twdetect.org.tw]徵信社[/url]逐一賠償被害人,連未遂的案件也賠償,獲得多數被害人諒解,達成和解,有6位被害人放棄求償,不再追究,只有2位不接受賠償和解,林男也將原本要賠給這2位的金額全捐給育幼院,以示懺悔,一共賠償與捐出17萬餘元。

法官認定,林男積極賠償尋求和解,且達成和解者都已當庭履行完畢,深具悔意,犯後態度良好,且身罹重症,刑罰應該具有鼓勵改過向善的教化功能,因此即使林男犯案次數多達28次,仍罕見地給他緩刑機會。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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