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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16 16:33 grereg759
「消防正妹」淪小三 童雅黎教唆偽證改判無罪

2011年介入警專同學張維真婚姻,而鬧得聲名大噪的前台中市消防局豐原消防分隊長,有「消防正妹」或「正妹分隊長」之稱的童雅黎,當年為了要告張維真傷害罪,教唆當時擔任輔導員的消防官黃俊達做偽證,南投地院一審依教唆偽證罪判童雅黎徒刑6月,但台中高分院今天二審判決卻大逆轉,改判無罪,聆聽判決的童雅黎喜極而泣,全案還能上訴。

童雅黎與當時擔任彰化縣消防局內勤消防員的張維真,是警專的同學,張維真的丈夫王佑仁在案發當時,還是彰化縣消防局前途看好的消防官,卻於借調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時,與當時也借調該訓練中心擔任區隊長的童雅黎通姦,2人還自拍親密照片上傳網路,童雅黎甚至半夜打電話向張維真嗆聲。

判決書顯示,2011年11月28日下午3時許,童雅黎拿著白板,進入張維真受訓的上課教室內,童雅黎出示白板,張維真見到白板上的文字,露出驚慌表情並動手搶白板,童雅黎卻趕緊擦掉白板文字,2人進而拉扯衝突,張維真控告童雅黎妨害家庭罪與傷害罪(傷害罪和解,童雅黎賠償而撤銷告訴,妨害家庭罪判決徒刑4月,緩刑2年),童雅黎也控告張維真傷害罪(檢察官不起訴處分確定)。

判決書指出,南投檢方開偵查庭時,當時擔任竹山訓練中心輔導員的黃俊達(原單位為台北市消防局消防員)作證指出,他見到張維真把童雅黎壓在地上,檢察官卻查出案發時,黃俊達沒有在現場,黃俊達也坦承,在偵查庭前幾天,童雅黎私下拜託他,要他作證指稱,見到張維真把童雅黎打倒在地上,因童雅黎苦苦哀求他,他當下心軟,才會一時糊塗做偽證。

台中高分院改判理由,是黃俊達案發時雖不在現場,但從同事聽聞轉述的過程,綜合起來誇稱說是自己看到的,才會誤蹈偽證法,[url=http://www.twdetect.org.tw/service07.htm]婚前徵信[/url]童雅黎當時與黃俊達討論案情,黃員都以附和的態度安撫童雅黎,又因童雅黎介入他人婚姻成為小三,被同事撻伐孤立,對黃員附和的言語信以為真,並誤認黃員確實見到拉扯衝突過程,才會請求黃員向檢察官作證說,見到她被張維真打的過程,因此,童雅黎欠缺「犯罪故意」,教唆偽證不成立而改判無罪。

至於黃俊達偽證罪部分,南投地院已判決黃員徒刑5月,緩刑2年,條件是支付公庫6萬元,此案判決確定後,南投地院又依教唆偽證罪判處童雅黎徒刑6月,童雅黎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今天判決無罪,童雅黎在家人陪同下聆聽判決時喜極而泣,但並未對判決結果發表意見,檢方如不服判決,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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