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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15 04:02 宅~有何不可
媒體:泰新法規定貪腐或判死刑 將前總統他信不利

原標題:泰國重拳懲治貪腐上可至死刑 前總理他信“躺槍”
  【環球時報綜合報導】泰國《反腐敗法》修正案“重拳懲治貪腐”引起外界關註。根據修正案,在泰國進行貪腐不法活動的泰國人、外籍人士乃至國際組織成員都將受到法律“一視同仁”的嚴懲;若涉嫌重大腐敗案件,上述人士均有可能面臨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據《泰國論壇報》13日報導,《反腐敗法》修正案對各種貪腐行為加入瞭詳細明確的司法解釋,並大幅增加量刑尺度。根據修正案,泰國官員如果犯腐敗罪,量刑處?為5—20年刑期,並處10萬至40萬泰銖(約合人民幣1.8萬至7.3萬元)?金;腐敗案件數額特別巨大,可判無期徒刑甚至死刑。最引人關註的是:貪腐者無論是本國人士還是外籍人士,隻要貪腐情節屬實,將受到“一視同仁”的對待,均有可能面臨無期徒刑甚至死刑。之前,泰國法律對貪腐處?較輕,多數貪腐者即使被判有罪,也不過是被判入獄幾年,沒收非法所得,禁止幾年內參政而已,難以起到威懾作用。
  [b]修正案取消瞭對訴訟時效的限制,此前的法律條款規定訴訟時效為20年。根據新規定,貪腐者若在被起訴後或案件審理過程中逃往國外,則出逃的這段時間不能被算進“訴訟時效”範疇內。泰國《民族報》13日稱,這一修改對涉嫌貪腐案件、2008年逃往國外的前總理他信尤為不利。[/b]
  巴育政府去年5月上臺以來,展開瞭聲勢浩大的反腐運動。巴育認為,根除貪腐是國傢興旺發展的必要條件。巴育強調,日益嚴重的貪污問題引發政治動蕩、國民分化、社會不公,讓泰國在外國人眼中留下不好的形象。巴育警告稱,如果繼續讓涉及貪腐的政府官員或政治人物逍遙法外,將成為年輕人的壞榜樣,令他們也根據這樣的錯誤價值觀行事。
  泰國反貪委員會2015年的預算金額為15.5億泰銖,比去年增幅高達17.8%。反貪委負責人表示,反貪委將以此為契機,提升技術手段,大力發展地方反貪腐網絡,提高公?的反貪腐意識,建立並完善財?申報審核制度。此外,反貪委還將加強同東南亞國傢在反貪領域的合作,制定一條預防和打擊腐敗的指導性標準。  
  【環球時報駐泰國特派記者俞懿春 劉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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